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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5年度健保醫院總額重要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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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9/01 ~ 衛生福利部訂定發布「營養師通訊執行業務辦法」。
115/08/21 ~ 衛福部檢送「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規定勘誤表、修正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
115/08/03 ~ 衛福部函頒「醫療機構就醫療器材商人員進入手術室管理指引」。
115/07/31 ~ 衛福部認列眼科專科醫師訓練基準符合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所定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訓練內容及時數。
115/07/28 ~ 衛福部公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施行美容醫學手術暨特定美容醫學處置之訓練學會名單及案例審認注意事項」。
115/07/08 ~ 衛福部修正發布「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牙醫醫院設置基準表。
115/04/29 ~ 衛生福利部於115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審查收費標準」
115/04/09 ~ 衛生福利部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施行美容醫學手術暨特定美容醫學處置之訓練學會名單及案例審認注意事項」。
115/03/27 ~ 基於病人隱私維護及知情權保障,醫療機構實施教學手術前,應比照教學門診實(見)習學生在場之情形辦理,事前充份告知病人。
115/03/26 ~ 特管辦法115年1月1日修正生效前,已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者,得認列其整形外科、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符合特管辦法第25條所定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訓練內容及時數。
115/03/24 ~ 勞動部修正「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及職業傷病通報者補助實施要點」第7點、第8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第12點附件。
115/03/19 ~ 衛福部公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實驗室認證資格」。
115/03/16 ~ 衛福部重申醫師、醫療機構不得聘僱或容留未具醫師資格者執行手術。
115/02/09 ~ 醫事人員依法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或醫院要求勞工參加與業務有關之在職訓練,其所需受訓時間屬工作時間,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等規定給予公假。
115/02/09 ~ 病房等非公共空間,除基於醫療目的或有正當理由,並符合個人隱私及知情同意保護之情形外,不宜裝設錄影(音)設備;如已裝設,應移除或遮蔽。
115/01/21 ~ 自115年1月1日再生醫療法施行日起由食藥署受理再生醫療細胞操作許可業務。原已依特管辦法取得細胞製備場所認可者,無須重新申請細胞操作許可;惟如涉認可函所載事項之變更、展延及其相關事項,仍應向食藥署提出申請。
115/01/21 ~ 醫療機構施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前,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與登記,且手術醫師應具備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且完成美容醫學手術相關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
115/01/20 ~ 衛福部製作「性騷擾防治彙整資訊」,提供醫療機構參用,以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案件調查效能。
114/12/31 ~ 醫事人員及公共衛生師依「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政策申請以日為單位之新制育嬰留停,得免依各醫事人員法規辦理停業。
114/12/31 ~ 衛福部公告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醫療機構得於每年20小時範圍內給予公假,請查照。
114/12/26 ~ 衛福部訂定發布「再生醫療細胞操作及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114/12/23 ~ 勞動部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第13條、第30條及第19條附表。
114/12/11 ~ 衛福部公告「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並勘誤「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一。
114/11/17 ~ 衛福部發布「再生醫療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再生醫療研究發展獎勵辦法」、「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法」、「再生醫療技術組織細胞提供者知情同意辦法」、「再生醫療廣告及招募廣告刊播管理辦法」及「再生醫療技術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請各會員注意其相關規範。
114/09/11 ~ 衛福部修正「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第二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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