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07/13-衛生署-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補助計畫(截止日期為99年10月31日止)
為促使各級醫院依據本署推動電子病歷規範及重點實施電子病歷,並以成果向本署申請補助,特訂定補助計畫供醫院配合實施,請查照。
本計畫正式公告日期為99年07月08日 本年度申請截止日期為99年10月31日止。
註一:本署將另行公告「醫院申請『醫院實施電子病歷及互通補助計畫』查驗實施方案」,含補助計畫申請整體流程說明,及醫院依據補助計畫提出申請時,所需檢具之相關佐證文件。 註二:本補助計畫之交換平台相關資訊將另行公告。
資料來源:http://em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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