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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6--地區醫院護理人員並非次等公民 護理獎勵應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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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6-地區醫院護理人員並非次等公民 護理獎勵應公平對待

衛生福利部今(26)日公告將以全民健康保險總額中40 億元預算,發給醫
院輪值夜班護理人員獎勵,並將依地區醫院、區域醫院與醫學中心,以及大、小
夜班等標準,發給高低不同的獎勵金。對於這般分化護理人員、矮化地區醫院的
差別待遇作法,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已嚴正表達抗議,除呼籲行政部門迷途知返,
要求儘速修改獎勵方案外,更表示不排除採取更強烈的抗議手段。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指出,自行政院於112 年9 月28 日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
備計畫以來,協會盡力謀求醫療服務穩定與護理人員權益的平衡,不僅積極奔走
拜會,表達護理人員不論在地區醫院、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任職,其夜間工作對
家庭、對生理的影響並無差別,故並無區別發給金額不同獎勵金的正當性;協會
亦已與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護理團體達成共識,一同訴求「三
層級獎勵一致且白班護理人員納入獎勵」。台灣社區醫院協會不解為何衛生福利
部罔顧護理與醫療團體共識,無視相關團體於多次協商討論過程中所提疑慮,仍
然一意孤行。如此蠻橫作法,協會與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均認為
將導致地區醫院護理人員流失更為嚴重,陷入全民皆輸窘境。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分析,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從84 年實施全民健康
保險至108 年止,全國地區醫院從568 家滑落為366 家,衰減幅度達35.56%;同
期醫學中心家數成長92.31%、區域醫院成長70.83%,則可見地區醫院囿於服務
量與營運規模,對環境與政策耐受性低,容易因不當政策被迫熄燈。但今日衛生
福利部所提方案,卻將同樣輪值夜班的護理人員,只因為任職在地區醫院,便只
能獲得較低獎勵金,試問在這般不合理差別待遇的錯誤政策下,地區醫院要如何
對抗錯誤政策留任與招攬護理人才?地區醫院面臨嚴峻的護理人員缺口後,恐怕
將被迫減床、停業,試問分級醫療將如何維持?社區醫療將如何維繫?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另表達政策違憲的疑慮。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及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一般性意見,人人都應獲同工同酬保障。在現
行全民健保制度中,既已依據法定護理人力人床配比的差異性,給予醫院三層級
不同護理費的支付點數,為何屬「鼓勵醫院護理人員留任並提升輪值夜班之意願」
的獎勵金發給,仍要區別醫院層級異其金額?事實上,不論醫院規模,護理人員
都承受相同的夜間出勤生理負擔,夜間出勤對家庭與人際的影響,並不會因為在
不同層級醫院而有不同,衛生福利部依醫院層級區隔護理人員夜班費獎勵,已然
違反國際公約與憲法平等原則。
因此,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沉重表示,地區醫院護理人員並非次等公民,地區
醫院護理人員值得受到更好的對待。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具體訴求:「獎勵金發放
應含括三班護理人員,且不應區分醫院層級別」,並盼望行政部門亡羊補牢予以
接受採納,更呼籲地區醫院全體護理人員共同站出來,為公平對待力拚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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