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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評鑑基準 評分說明 評鑑組別 評鑑條件 建議負責部門
6.12.2.2 依病人個別情況,提供病人自我照護指導,並有紀錄 C:依病人需要,利用衛教單張給予病人個別性護理指導,並有紀錄。
B 或 A:
符合 C 項,且有追蹤輔導機制,並確實執行。
[註]
1.可詢問病人或查核紀錄。
2.設立有精神科之醫院,應注意:
(1) 護理人員需在門診,提供病人及家屬討論病人日常生活症狀之處理,並有紀錄。
(2) 護理人員需在門診,提供教導病人及家屬辨識病人發病之徵兆,並有紀錄。
護理組 護理部
6.13 居家照護
6.13.1 居家照護之組織完備
[重點]
依據社區特性、醫療與照護持續性、社區的功能分擔及合作等觀點,瞭解並處理社區醫療及照護之延續與轉介等相關問題。因醫院之功能及任務未具備居家照護部門,例如特定為提供急性期醫療的醫院,只要與其他醫院或社服機構合作提供持續性醫療及照護即可。
6.13.1.1 明訂該部門的方針、角色定位以及任務 C:提供居家照護之功能,設有專責護理人員、配合之診療制度及人員。
B:符合C項,且
1.有接受居家護理相關訓練的護理人員專職從事該項業務。
2.有協調及社區合作之功能,並設有:
(1)個案管理師(Case Manager)。
(2)社工師或類似職務之專責人員。
(3)與社區合作連繫之專責人員。
A:符合B項,且緊急狀況時,可提供上班時間外緊急聯繫系統。
護理組 可49 社區
6.13.1.2 應有適當之人員負責該項業務 C:提供居家照護之功能,設有:
1. 護理:須為專責人員。
2. 診療:制度及配合人員。
B 或 A:符合 C 項,且
1.有協調及社區合作之功能,設有:
(1) 個案管理師(Case Manager)。
(2) 社工師或類似職務之專責人員。
(3) 與社區合作連繫之專責人員。
2.緊急狀況之因應上班時間外提供緊急聯繫系統。
護理組 社區
6.13.2 居家照護部門妥善運作 [重點]
依據既定方針及角色任務,妥善經營管理居家照護部門。必須規劃並活用相關標準、原則及步驟,俾利發揮相關功能。
評估居家護理之實施情形。若在本院未實施,但支援社區內醫療院所施行之居家診療及護理時,就必須評估、確認其具體支援內容。
6.13.2.1 依各服務的基準及步驟,制訂居家服務計畫,並製成紀錄 C:
1.須具備各居家照護服務相關標準、步驟。
2.制定合適的居家計畫,並有紀錄。
B:符合C項,且計畫內容完善,紀錄完整。
A:符合B項,且能適時修訂居家照護服務相關標準、步驟並落實執行。
護理組 社區
6.13.2.2 有持續性的品質監測 C:有執行居家照護品質的監測。
B:符合C項,並作持續性品質促進措施。
A:符合B項,且所作持續性品質促進措施有具體成效(可參考相關主管機關訪查結果優良者)。
護理組 社區
6.13.2.3 掌握服務之執行情形,在病例檢討會予以評估、檢討 C:
1.須掌握居家照護服務之實際執行情形,並有業務統計分析資料。
2.定期召開病例討論會(Case Conference),並有紀錄。至少每月召開一次聯合討論會,若是與密切相關部門間之日常檢討,則宜每日召開。
3.參加討論會之人員應有業務相關之醫護及 醫事等專業人員(如:醫師、護理人員、社工師、復健相關治療人員、藥師、營養師)。
B:符合C項,且病例討論會相關人員均能參加,評估、檢討病例照護計畫,適時修正,並記錄完整。
A:符合B項,且有提供居家臨終照護(Terminal Care),並有紀錄。
護理組 社區
6.14 病人死亡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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