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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評鑑基準 |
評分說明 |
評鑑組別 |
評鑑條件 |
建議負責部門 |
 | 6.1.5.2 | 明訂各級人員(含護理主管、護理人員及護理輔助人員)之職掌與業務規章 | C:訂有明確之職掌與業務規章,包括以下項目:
1.明訂各級主管之管轄業務內容、權責範圍及授權等相關事項。
2.明訂護理人員的職掌與作業範圍及責任。
3.訂有輔助人員的作業規章,含書記、助理及工友等。
B:符合C項,且各層級人員很清楚其業務內容、權責範圍及授權等相關事項,並落實執行。
A:符合B項,且適時修訂或定期審閱,有紀錄可循。
| 護理組 | | 護理部 |
 | 6.10 | 實施適當的復健服務 | | | | |
 | 6.10.1 | 適當施行復健 | [重點]
病人身體有障礙時,應灌輸病人及家屬加強恢復健康的意志,恢復或提高其基本的活動能力,擴大日常生活活動的範圍,由護理人員與復健醫師及相關復健治療師合作使病人有效恢復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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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0.1.1 | 與醫師及相關復健治療師共同評估病人復健 | C:與醫師及相關復健治療師共同評估病人復健情形,並有紀錄。
B:符合C項,評值復健之效果,且有紀錄。
A:符合B項,能適時修定落實執行,成效良好。
[註]
可詢問相關復健治療師。
| 護理組 | 可 | 護理部 |
 | 6.10.1.2 | 相關復健治療師能配合實施病人之床邊復健 | C:相關復健治療師能配合實施病人之床邊復健。
B:符合C項,且
1.相關復健治療師能主動參與病人床邊復健。
2.床邊復健計畫明確可行。
A:符合B項,能適時修定落實執行,且成效良好。
[註]
可詢問相關復健治療師。
| 護理組 | 可 | 復健科 |
 | 6.10.1.3 | 指導接受復健之病人及家屬,俾能達成自我照護 | C:
1.復健目標明確且符合病人需求。
2.給予病人及家屬指導,俾能達到自我照護。
B:符合C項,且
1.病人及家屬能說出日常生活功能量表目標。
2.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能依目標訓練,並有紀錄。
A:符合B項,能適時修定訂落實執行,成效良好。
[註]
可詢問相關復健治療師。
| 護理組 | 可 | 復健科 |
 | 6.11 | 對行動限制(隔離、約束)之照護 | | | | |
 | 6.11.1 | 適切地實施行動限制(隔離、約束) | [重點]
醫療過程中,基本上不可限制病人的行動(隔離、約
束)。醫療上不得已要施行行動限制時,亦要以最低限度為宜。在隔離、約束期間要充分觀察,時常注意安全。
儘可能避免限制行動,並明確規定不得不實施時之方針
及步驟。施行限制行動時,需檢討是否繼續之必要性及
避免的方案。病人可脫離隔離、約束需要時,應迅速解
除相關措施。
[註]
1.若要避免限制行動(隔離、約束)則需要充分的照護、觀察及更多工作人員,應努力追求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住院時,應以書面告知住院中有時可能會限制行動並取得家屬的同意書,但不能據此隨意實行隔離或約束。如果不得不實施限制行動時,須充分說明,獲得瞭解之後再予實施。
2.實地評鑑時,受評醫院無約束病人情事時之評量原則,以查看過去紀錄,並用口頭訪談處置方式取代。 | | | |
 | 6.11.1.1 | 關於行動限制(隔離、約束)之作業常規與適用範圍應明確訂定 | C:應書面規定實施行動限制的作業常規及應用標準。
B:符合C項,執行準則內容完整,且約束方式恰當。
A:符合B項,依作業常規與適用標準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且有紀錄。
| 護理組 | | 復健科 |
 | 6.11.1.2 | 對病人實行約束前,應向病人或家屬說明,獲得同意,並有紀錄 | C:1.應訂有流程及準則。
2.住院時或執行前,應以書面告知住院中可能會限制行動,並取得家屬的同意書。
B:符合C項,執行時,再次向病人或家屬解說清楚,並有紀錄。
A:符合B項,執行後確認病人或家屬充分了解約束的必要性,使其感受獲得尊重,且有詳實完整之紀錄。
| 護理組 | | 復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