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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評鑑基準 評分說明 評鑑組別 評鑑條件 建議負責部門
6.1.3.4 護理時數合理 C: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的病人數約9-10人,且依病房特性及病人需求安排適合的護理照護時數。〔註〕
B:符合C項,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的病人數約7-8人,且運用適當。
A:白班每位護理人員照顧的病人數小於6人(含6人),且依護理人員能力及病房特性安排適合的護理照護時數且運用適當。
[註]
250床以上之醫院,一般病房護理時數約為2-3小時,249床以下之醫院,一般病房之護理時數約為1.5-2.5小時,加護病房護理時數約為10-16小時。
護理組 護理部
6.1.3.5 護理人員應由護理部門統一管理 C:護理人員之晉用、調配、考核、升遷及解僱皆屬護理部門管理。
B:符合C 項,且有明確的管理制度,並能落實。
A:符合B 項,制度完善,並能定期檢討改善。
[註]
1.本項護理人員係指從事護理工作者(包含血液透析室護理人員)。
2.職稱為麻醉護士、技術員、行政人員則不列計。
護理組 護理部
6.1.3.6 護理部門應定期實施業務會議,檢討工作執行進度及執行成果 C:護理部門的組織及委員會能定期開會,檢討工作執行進度及執行成果。
B:符合C項,且能分析、檢討,並有改善措施之決議。
A:符合B項,且決議事項能落實執行及追蹤成效。
[註]
可由委員會組織及會議紀錄顯示其運作之實況。
護理組 護理部
6.1.3.7 護理部門主管應為醫院決策會議之成員 C:護理部門主管有參加醫院決策會議。
B:參加決策會議,亦有表達意見。
A:參加決策會議所表達之建設性意見,受到醫院的重視。
[註]
1.以組織圖、會議紀錄及面談等作綜合判斷,以確認護理部門主管對醫院的決策是否有表達意見及被尊重的事實。
2.決策會議泛指全院性之重要會議,由各科室主管參與院務會議及討論醫院業務、行政、醫療等相關議題之會議。
護理組 護理部
6.1.4 護理人員素質要求適當 [重點]
各層級護理人員均有恰當之學識與經驗,以有合適之知能執行職責與任務。
6.1.4.1 護理主管(如主任、副主任、督導、護理長)有適當的臨床及行政經驗 C:護理主管應具有護理人員資格及2 年以上臨床經
驗,並有適當行政經驗。
B:符合C 項,且護理主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大學學歷以上及護理師資格,並有教學醫院10年以上臨床經驗。
2.具部定講師以上教職或碩士以上學歷,並有教學醫院8 年以上臨床經驗。
A:符合B 項,且護理主任有部定講師以上教職或碩士以上學歷,並有教學醫院15 年以上臨床經驗,行政管理成效良好。
[註]
臨床教學經驗2 年折算1 年臨床經驗。
護理組 護理部
6.1.4.2 具護理師資格者在該院所占之比例適當 C:具護理師資格者占41%-75%。
B:具護理師資格者占76%-90%。
A:具護理師資格者占91%以上。
D:具護理師資格者占31%-40%。
E:具護理師資格者少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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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3 護理人員在該院兩年以上者所占之比例適當 C:在該院兩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30%以上。
B:在該院兩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30-50%;在該院一年以下占20%以下。
A:在該院兩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50%以上;在該院一年以下占20%以下。
D:在該院兩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30%以下。在該院一年以下之護理人員20-30%。
E:在該院兩年以上之護理人員占30%以下。在該院一年以下之護理人員30%以上。
[註]
新設立的醫院可附院外同等級以上醫院之臨床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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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明確之護理業務規章 [重點]
為了適當而有效運用護理部門組織,應有護理部門之業務規章,明示各角色任務之職務分擔、各類職位的工作內容、管轄系統及權責。
6.1.5.1 備有護理行政業務手冊 C:備有護理行政業務手冊。
B:護理行政業務手冊內容完整,且確實執行。
A:符合B項,且適時修訂或定期審閱。
護理組 護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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