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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評鑑基準 |
評分說明 |
評鑑組別 |
評鑑條件 |
建議負責部門 |
 | 3.8 | 確保病人用藥安全 | | | | |
 | 3.8.1 | 確保病人用藥安全之體制 | [重點]
1.為了確保病人的用藥安全,除了每個醫療人員的努力外,應設有病人用藥安全之相關機制或委員會,熱心努力推動。
2.相關機制或委員會之領導階層在建立體制及調度必要的資源,確立指導方針及步驟,收集情報及其活用、改進,教育訓練等方面任務重大。
3.組織內有關用藥安全的報告,應構築在非追究個人責任而是組織系統改進的態度及所謂「安全文化」之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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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1.1 | 建立確保病人用藥安全之相關機制或委員會 | C:有藥師參與下述各類院內病人安全相關之委員會或小組。
1.病人安全委員會或病人安全推動小組相關組織。
2.藥事委員會。
3.醫療品質審議委員會。
4.藥物不良反應小組。
B:符合C項,並有藥師參加抗生素管理委員會。
A:符合B項,並有藥師參加TPN (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小組。
[註]
本項為必要項目。
| 醫療組 | 必 | 藥劑科 |
 | 3.8.2 | 訂定病人用藥安全之管理機制,並明訂於院內各相關文件中 | [重點]
病人用藥安全相關步驟及內容可能因醫院之功能、規模及其他特性而異。欲使病人用藥安全的處理過程落實,應在醫院內訂定相關策略,就各步驟登載於醫院簡介、各項相關工作手冊、程序書等,並讓工作人員確實知悉,並視需要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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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2.1 | 應有藥品識別方法、步驟、及作業程序 | C: 符合下列1-5項者。
B: 符合C項,且藥袋上有加印中文藥名,並再符合下述6-7項中1項者。
A: 符合B項,且藥袋上印有藥品外觀之描述,並再符合7項全部者。
1. 應訂有藥品外型或藥名類似之藥品的採用管理,例如:採用類似藥品時以照片檔案或卡片喚起注意。
2. 對於高危險性藥品,如抗癌藥劑、降血糖針劑、抗凝血劑、毛地黃等,在處方或藥袋上有特殊標記以供辨識。
3. 藥袋列印應符合衛生署規定。
4. 藥品最小單位包裝應有藥名、單位含量(針劑標示有效期限)。
5. 高警訊藥品,如:氯化鉀(KCl)及肌肉鬆弛劑針劑等,應訂有管理規則,與其他常備藥品區隔存放並明顯標示。
6. 原則上藥架能原瓶上架,避免分裝上架。
7. 處方時藥名同時顯示商品名、學名及劑量。電腦處方時,醫師能迅速點選顯示藥品外觀,方便向病人說明。
| 醫療組 | | 藥劑科 |
 | 3.8.2.2 | 處方醫令系統應設有避免用藥錯誤及不適當之機制 | C: 在處方的醫令系統(Order Entry System)上有避免錯誤用藥或不適當之警示機制,如重覆、交互作用、過敏等之警告畫面。
B: 符合C項,且能檢討該警示機制實施之效能,採取改善措施以達應有功能。
A: 符合B項,且有其他強化醫令系統之機制或功能,如用藥史(Medication History)。
[註]
本項為同時符合下述條件醫院適用之可選項目:
(1)急性病床49床(含)以下。
(2)未申請「醫學中心給付」或「第二類評鑑」。
| 醫療組 | | 藥劑科 |
 | 3.8.2.3 | 建立處方用藥稽核機制 | C:
1. 確認處方合理性。
2. 建立規範或步驟以避免禁忌藥品之給予,如重複給予藥品、交互作用、過敏等;電腦開方系統應有藥品極量限制。
B: 符合C項,且建立醫師與藥師溝通合作機制(如電話溝通、書面照會等),以討論不適當處方,並留有相關紀錄。
A: 符合B項,且對於不適當處方能定期提出討論,並有改善計畫。
| 醫療組 | | 藥劑科 |
 | 3.8.2.4 | 病人對藥物使用的反應及病情變化,醫療人員應正確且迅速處理 | C: 符合下述其中3項者評為C。
B: 符合下述其中4項者評為B。
A: 全部符合者評為A。
1. 醫師、藥師等醫療人員對藥物的使用與副作用應有充分的知識。
2. 對於病人使用藥物後的反應,應有紀錄,若有不良反應發生時,應適當處理並予以通報。
3. 應隨時掌握病人病情變化,並及時調整藥物處方。
4. 應適當提供病人有關藥品使用之副作用、應注意事項等之諮詢。
5. 對於需療效劑量監測(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TDM)之藥品,醫師應適時提出需求,且藥師應參與監測及提出適當劑量調整建議,並留有紀錄。
【急性病床49床(含)以下醫院】:
C:符合下述其中2項者評為C。
B:符合下述其中3項者評為B。
A:符合4項以上者評為A。
1.醫師、藥師等醫療人員對藥物的使用與副作用應有充分的知識。
2.對於病人使用藥物後的反應,應有紀錄,若有不良反應發生時,應適當處理並予以通報。
3.應隨時掌握病人病情變化,並及時調整藥物處方。
4.應適當提供病人有關藥品使用之副作用、應注意事項等之諮詢。
5.對於需療效劑量監測(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TDM)之藥品,醫師應適時提出需求,且藥師應參與監測及提出適當劑量調整建議,並留有紀錄。
| 醫療組 | | 藥劑科 |
 | 3.8.3 | 用藥安全之監測 | | | | |
 | 3.8.3.1 | 應建立完善之藥物錯誤、藥物不良反應通報體系,並訂有監測與檢討機制 | C:
1. 有專人負責藥物錯誤(Medication Error)、藥物不良反應(Adverse Drug Reaction ,ADR)之通報。
2. 訂有藥物錯誤之通報流程,切實執行藥物錯誤之預防措施,並有相關之紀錄及統計分析。
3. 訂有藥物不良反應之通報流程,依法確實通報至衛生署,並執行個案之追蹤分析。
B: 符合C項,且能定期檢討並改善藥物錯誤、藥物不良反應機制者。
A: 符合B項,且有具體成果或學術發表者。
| 醫療組 | | 藥劑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