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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評鑑基準 |
評分說明 |
評鑑組別 |
評鑑條件 |
建議負責部門 |
 | 3.4.1.4 | 病人對治療的反應及病情變化,醫院應正確且迅速處置 | C:應正確且迅速處理病人對治療之反應及病情變化,並有紀錄可查。
1.向病人說明治療的副作用,並讓醫療團隊知悉。
2.為掌給藥中(特定藥劑)病人狀況,應製訂檢核表。
3.對於病人之病情,應記錄於病歷中。
B:符合C項,且對所有相關病人均能正確且迅速處置。
A:符合B項,且有分析檢討及提出對策。
| 醫療組 | | 企劃室 |
 | 3.5 | 蒐集並分析病人安全相關資訊,並加以檢討改進 | | | | |
 | 3.5.1 | 瞭解影響病人安全的要因,並設立機制尋求改進對策 | [重點]
為了加強確保病人安全,應有收集醫療異常事件資訊的機制,此為改善醫院安全的重要一步,並進行檢討改善對策以確認效果。在發生事故時控制傷害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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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1.1 | 建置機制收集院內不良事件 | C:
1.讓全院人員知悉報告的記述及提出的方法。
2.設置報告格式以備工作人員隨時利用。
3.負責部門能充分收集提出報告。
4.警訊事件及醫療異常事件報告絕非用於追究個人責任,而是作為改進醫院體制之用,此觀念應傳達至工作人員。
5.針對報告之提出,訂有鼓勵、免責、減責或處分之相關規定。
B:符合C項,且能配合政策或衛生機關要求,鼓勵同仁針對醫療不良事件自願通報。
A:符合B項,且能確實通報(或以資料庫匯入、軟體上傳方式)至衛生署所委託建置之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aiwan Patient-safety Reporting system,TPR)。
[註]
本項為必要項目。
| 醫療組 | 必 | 企劃室 |
 | 3.5.1.2 | 充分瞭解及分析影響病人安全的要因,並擬訂改善對策,確實執行及評核其成效 | C:
1.對醫療異常事件進行原因分析及檢討。
2.擬訂對策並提具相關改善計畫。
B:符合C項,且對嚴重事件有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A:符合B項,且有評核成效分析報告。
| 醫療組 | | 企劃室 |
 | 3.5.2 | 設立機制與外部合作以確保病人安全 | [重點]
1.醫療須與其他單位合作,及採用外部機構提供的各種製品及服務方能達成。因此,確保病人安全的制度,不僅止於院內,亦要與院外相關機構合作,如與其他醫療機構及單位、醫藥品、血液製劑、醫療材料及其他製品等機構、業者合作。
2.透過資訊交換、外部合作來準備緊急時之因應對策及日常工作流程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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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2.1 | 與相關機構及往來的業者共同建置安全的結構性體制,以提供病人完備的安全環境 | C:
1.能與相關機構或業者共同為病人之安全努力,嘗試建置有關改善病人安全的結構體制及或收集所
需的資訊。
2.讓工作人員知悉資訊收集、相關團體、學會及研究機構等資料之手法及負責人。
3.確立傳達收集資訊予工作人員之步驟。
B:符合C 項,且確實執行與往來業者共同建置安全體制的相關作業。
A:符合B 項,且有實際改善成效分析。
[註]
「往來業者」可包括藥品、衛材、儀器設備等之廠商。 | 醫療組 | | 企劃室 |
 | 3.6 | 醫療不良事件之處理 | | | | |
 | 3.6.1 | 醫療不良事件發生時,事件之處理步驟明確並讓工作人員徹底瞭解 | [重點]
事故發生時,為使其傷害降於最低程度,且保持與病人及其家屬之互信關係,必須有迅速而妥善的對應。醫療不良事件發生時,對病人及家屬的對應、說明,及在醫院內的報告、記錄等有關步驟應有明文規定,始能迅速、妥善對應。尤其是夜間、假日或主治醫師不在現場時,其對應步驟要特別注意。此種步驟要讓各級工作人員周知,實際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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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1.1 | 關於醫療不良事件發生時的處理、說明、報告、記錄等的步驟可依據書面資料、規範,並讓員工徹底瞭解 | C:
1.訂定規範規定何時、何人說明醫療不良事件之處理、事故記錄的內容及方式。
2.訂有院內向負責人報告的步骤。
3.明訂夜間、假日等主治醫師不在現場時的對應方式。
B:符合C項,且上述各項均確實執行,並有詳細資料可查。
A:符合B項,並有其他更積極有效之處理對策。
| 醫療組 | | 企劃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