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事由:研議修正醫療法第90條草案 會議時間:97年11月17日 上午9:30 會議地點:行政院衛生署6樓605會議室 主 持 人:楊芝青副處長(醫事處) ======================================================== 1)因於本署公告訂定之「醫院設立或擴充案件審查原則」,其法律依據與位階代議,基於周延性之考量,故擬修法辦理。 2)有關「醫院設立或擴充案件審查原則」(P8~11)之內容,將另案再與醫界討論。 有關會議紀錄,詳參[WORD]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