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11/11-攸關中區業務組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九部第一章通則二規定,要求轄區醫院就疝氣手術有彌補物自費情形進行造冊乙項,有違「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二條公平、對等、尊重及互信原則,
致各會員夥伴:
攸關中區業務組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九部第一章通則二規定,要求轄區醫院就疝氣手術有彌補物自費情形進行造冊乙項,有違「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二條公平、對等、尊重及互信原則,且其所依據之相關規定也踰越行政程序法,並與現行健保法、實務狀況等互生矛盾,嚴重侵犯病患及民眾選擇權,鑑此,應全面暫停相關作業,進行法令條文之檢討與修訂,以確保健保局依法行政之正當性,避免遭醫界提出訴訟,敬請 查照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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